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云南省科技厅首页 >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第39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2017-07-04
[] [] []

中国民主促进会云南省委员会:

贵委关于《加快我省创新创业孵化服务工作》的提案,交由省科技厅主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金融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会办。省科技厅收到提案后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提案的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结合我省双创孵化服务工作认真研究,在征求会办单位办理意见的基础上,经面商,形成如下答复意见:

非常感谢民进云南省委对我省创新创业孵化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创新创业孵化服务工作的建议,切中我省在新形势下对孵化培育的更高层次要求,对于推动云南省创新创业事业发展及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带动扩大就业,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立省级双创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整合各方资源

目前,我省按照国务院双创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云南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云政办函〔2016224号),明确了24家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建立了省级双创工作协调机制。201612月,省发展改革委作为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组织召开了第一次部门联席会议,明确了2017年云南省10项双创工作重点,包括做实双创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众创空间等双创载体建设,继续实施新一轮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等。20173月,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联合召开了工作推进会议,召集15个省级首批双创示范基地进行了座谈交流,并提出了工作要求。目前,各示范基地正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已有的经验和特色,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基地建设。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做实双创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双创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建立信息季度报送制度,要求各成员单位按季度将双创工作进展情况等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形成工作简报通报情况,促进经验交流和信息共享;在双创联席会议制度的框架下,加强统筹协调,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推动解决双创工作相关重大问题,共同推进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双创载体建设。

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营造双创社会氛围

一是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改善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国家不断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涵盖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以企业所得税为例,除税法规定小型微利企业税率由25%降为20%外,从2010年开始,先后5次调整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逐步扩大到6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并自201411日起将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纳入享受优惠范围。同时,为了更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研究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拟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下扩大到50万元以下。

二是在具体落实好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税收优惠政策方面,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98号)文件,对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按照纳税人持相应证明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法定程序办理税收减免业务。

三是省科技厅依据《高新技术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等政策措施,不断强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通过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以更直接的方式支持企业发展,促进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为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创造条件,有效降低企业科技创新的风险性和资金压力,从而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的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制定了《云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实施办法(试行)》(云科法发〔20125号),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增加研究开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按照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即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目前,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得到了全面贯彻落实。据统计,2016年,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共减免税收收入和其他收入1,156,761万元,其中鼓励高新技术方面减免31,738 万元(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减免75,571万元。

省科技厅积极营造双创社会氛围,以组织创新创业活动作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载体,2015年举办了首届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云南地区赛,92家企业和团队分别获得初创企业组杰出创业奖和优秀创业奖、成长企业组杰出创业奖和优秀创业奖、创业团队组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等奖项,云南微灵纳智能骨科材料团队在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生物医药行业总决赛中,荣获二等奖,成为云南省推荐晋级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总决赛获奖的第一支创业团队。2016年省科技厅举办了第二届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云南地区赛,开展了科技创业人才投融资集训营、云科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培训及专题讲座等,一批众创空间脱颖而出,推进形成以昆明学府路为中心的“学府创新创业走廊”,全省掀起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第二届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云南地区赛共有1271个企业和282个团队正式提交报名材料,是2015年的5.4倍。企业成长组获奖企业项目337项、企业初创组获奖企业项目33项、团队组获奖团队项目47项。在推荐晋级国家行业总决赛的54个优胜企业和5个优胜团队中,15个企业和4个团队在国家总决赛中获奖。

下一步,我省将一如继往地贯彻执行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在政策执行和管理方面,建立完善自上而下的有效沟通协调机制,抓好政策的宣传辅导,及时为纳税人办理各项减免税优惠政策,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努力推进我省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

三、推动资源共享,构建孵化服务体系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科技厅起草了云南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结合云南创新资源和产业基础,参照国家3种类型的示范基地模式,通过组织申报、专家评审、征求部门意见,首先在创新创业资源丰富、体制机制基础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区域和单位开展示范布局,评选出云南省省级首批双创示范基地15个,包括区域示范基地8个、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3个、企业示范基地4个。

省人社厅开展了创业园、园区众创空间、校园创业平台建设,整合项目和资金,鼓励和支持地方、企业等因地制宜,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厂房、校舍、批发市场、楼宇等实施创业园区建设计划,加快全省创业园区建设步伐和双创平台建设。2015年至2016年,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共评审认定了144个省级双创平台(分别补助每个创业园100万元、众创空间80万元、校园创业平台50万元),2017年将在全省评审认定76双创平台。

省科技厅2015年至2016年共认定100家省级众创空间,实现16个州市全覆盖,并逐步形成国家州(市)3个层次的众创空间发展格局。其中,29家众创空间获得国家科技部备案,纳入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服务体系。省科技厅全力打造学府创新创业走廊,搭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形成全省创新创业的核心区和聚集地。学府创新创业走廊西起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沿学府路,东至云南空港国际科技创新园、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至呈贡大学城,聚集了云科昆理工、云科北理工五华、云科银河、云科致公等24家众创空间。近期主要打造金鼎科技园众创空间核心区,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昆明理工大学等高校为支点的学府路创新创业聚集示范区;中远期打造云南空港国际科技创新园、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呈贡大学城等为核心的创新创业聚集区,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众创空间国际示范区。

同时,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推荐了两批开放共享科技资源目录,包括4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公共科技服务平台、7家省级重点实验室、34家单位的400余套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等共享科技资源,进一步提升面向众创的资源共享和服务水平,降低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成本,为全省经济稳增长提供技术支撑。

省发展改革委报省政府同意,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将开辟双创专区,目前,省发展改革委已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办、网管中心等单位进行了衔接,就该项工作进行积极筹备。双创专区将集中发布国家、省级双创政策、工作动态等,并链接省级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创业示范园、云南人社众创网等双创载体网站,构建全省权威、统一、全面发布双创政策及动态的平台,推动创业创新信息资源向社会公开。收集企业的反馈评价信息,及时调整完善政策措施,增强政策措施的针对性。通过双创信息资源和政策的集中发布,使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双创载体及时了解国家、省级双创政策,加强平台之间的信息交流,促进合作和资源共享,提高孵化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科技厅等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指导服务,支持创业创新资源向示范基地、众创空间、创业园等双创平台集聚,支持各类政策试点向示范基地倾斜,在争取国家重大专项方面给予优先推荐,省级有关政策制定、资金安排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加快推进我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对各类孵化器的指导和服务。抓好全国双创活动周云南分会场等双创活动的筹备和举办,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促进创新创业孵化服务工作开展。

四、加快专业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响园区经济、县域经济、民营经济三大战役的战略部署,推动园区为技术创新载体、企业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引导、鼓励、建设一批创新能力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好,产业优势突出、功能定位清晰、集聚效应明显、辐射带动有力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升、推动我省重点工业园区快速发展,省科技厅在制定的《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办法》中,已将园区建立了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服务机构作为省级高新区认定的基本条件之一。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结合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着眼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依托全省现有的各类工业园区,尤其是还未建立专业孵化器的工业园区,强化产业导向,加快建设和发展符合产业布局的专业性孵化器。在优化对各类众创空间和孵化器支持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对在孵企业的支持。  

五、促进科技金融结合

省科技厅在制定发布的《云南省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中提出,在财政引导、金融支持、人才扶持等多个方面加大对省级众创空间的支持。财政引导方面,明确省科技成果转化与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发展。20173月,省科技厅与省财政厅设立了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与创业投资基金,该基金首期规模2.01亿元,基金由云南信产智华广告文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云南银河之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管理,重点投向高原特色农业(科技)、生物医药、医疗教育、科技服务业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金融支持方面,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风险投资投向云南省众创空间,引导和鼓励云南省众创空间的企业在股权众筹平台、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新三板进行挂牌和融资。人才扶持方面,提出通过聘请知名企业家、成功创业者、天使投资人等方式,给予云南省众创空间人才和智力支持。

六、强化创业导师队伍建设

省人社厅通过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及专业化服务机构,建立了创业咨询、创业培训、项目评审推荐、创业孵化、跟踪服务等一条龙创业服务措施。建立了“1+3”跟踪服务机制,确保了每1名创业者有1个承办单位负责服务,1个联络员负责联系,1个创业导师负责帮扶指导。加强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绩效考核标准,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专兼职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吸纳有实践经验的创业者、职业经理人和其他专业人员加入师资队伍。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积极推动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普及创业教育,开设创新创业类课程。鼓励高校自主编制专项培训计划,或与有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群团组织、企业联合开发创业培训项目,强化创业实践,增强学生创业能力。

省科技厅通过省内外创业导师的征集、筛选、审核,形成了由100名投资人、专家学者等组成的云南省创业导师服务团第一批创业导师,为进一步提升全省众创空间建设、服务和管理水平,切实帮助解决创新创业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提供智力支撑。目前,我们正在进行第二批创业导师的征集工作,继续壮大创业导师队伍,推进创业导师面向众创空间开展创新创业的指导服务工作,激励和帮助更多创业者创新创业。

 

365bet体育投注

                      2017年5月24

(联系人及电话:李百春, 0871—63133814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议案处。